【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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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茶叶中掺糖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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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茶叶中掺糖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歙食安办〔2021〕5号《关于开展茶叶中掺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茶叶中掺糖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茶叶生产加工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茶叶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茶叶中掺糖等问题,尽力健全茶叶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更好地提升我乡茶叶美誉度,促进全乡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宣传茶叶掺糖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和网格员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组织生产加工者开展茶叶质量标准知识培训,向所有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茶叶精制厂、粗制厂及生产加工的农户,发放《致全县茶叶生产加工者的一封信》,签订《歙县茶叶生产加工者食品安全承诺书》,在每家茶叶生产加工户加工经营场所悬挂一条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工作记录),引导茶叶生产加工者摒弃“掺白糖是工艺”的错误观念,严格按国家标准标准规范生产。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乡农业站、乡食安办及各村委会要围绕整治重点,对全乡茶叶粗制厂、茶叶加工户的检查与排查。在开展检查与隐患排查中,要详细记录茶叶生产加工者的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生产加工场所、原辅料采购等信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及时发现和排查风险隐患。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农业站、乡食安办及各村委会要组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网格员,对辖区内的茶叶生产加工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茶叶粗制厂、茶叶加工农户要检查排查到位、宣传到位。
(四)强化茶叶抽检监测。乡农业站、乡食安办要督促指导茶叶生产加工者开展自查自纠,不具备自检能力的茶叶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严禁在茶叶中掺杂掺假。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乡食安办要配合好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茶叶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茶叶开展抽检监测,乡农业站要配合好县农业农村部门对茶叶粗制加工单位和农户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茶叶生产加工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允许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严禁非法添加白糖、糯米浆、面粉等非茶类物质以及滑石粉、铅铬绿或其它工业染料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茶叶。一旦发现茶叶生产经营者在茶叶中添加白糖、米浆、滑石粉等非茶类夹杂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联合督导检查。乡食安办、乡农业站、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好县食安办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歙茶产业发展中心联合对我乡的联合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共享有关信息,将问题企业、问题单位、问题个人、问题产品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确保打击茶叶中非法掺糖整治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陔乡茶叶掺糖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方金旺担任,方晓爽、毕国升、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组要结合我乡实际,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茶叶掺糖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乡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特别是对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粗制厂、加工户的摸底排查整治情况,以及产品抽样监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要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要结合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监管中遇到的难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强化茶叶产品质量监管,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规范茶叶市场秩序,有效解决茶叶中掺糖等问题,更好地提升我乡茶叶美誉度。
附件:1.致全县茶叶生产加工者的一封信
2.歙县茶叶生产加工者食品安全承诺书
3.歙县茶叶掺糖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宣传标语
致全县茶叶生产加工者的一封信
各茶叶生产加工者:
茶产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支柱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当前已进入茶叶生产销售旺季,为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0〕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茶叶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黄山市茶叶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现向全县茶叶生产加工者致信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行业自律。茶叶是人们生活的必需饮品,其质量安全问题受到消费者高度关注。茶叶生产加工者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生产加工,落实好茶叶质量安全工作,自觉维护我县茶叶的良好信誉。
二、严禁掺杂掺假,规范生产工艺。茶叶生产加工者要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加工,严把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关,保证生产加工条件持续符合规定。摒弃“掺白糖是工艺”的错误观念,不允许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严禁非法添加白糖、糯米浆、面粉等非茶类物质以及滑石粉、铅铬绿或其它工业染料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茶叶。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强化对茶叶生产加工者的监督检查与监督抽检。对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茶叶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合格原料,农药残留超标,滑石粉、着色剂或其他工业染料等非食品原料,糯米浆、白糖、面粉等非茶类物质,食品添加剂生产茶叶和标签标识非法标注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严格实行“处罚到人”。坚决取缔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大家携手立即行动起来,拒绝掺假掺杂,把茶叶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茶叶品牌的美誉度进一步提高。
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歙县农业农村局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