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淀山湖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安上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围绕改善和提高我镇城乡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工作。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本村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污染防治措施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计划在西庙泾厕所旁边建立垃圾分类处理房,建立冲洗点及可回收和有害垃圾临时堆放点。
(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和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分类标准和处理方法
农村生活垃圾分四类进行处理:一是厨余垃圾,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植物枝叶采用生物堆肥的方式集中处理;二是可回收垃圾,如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可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其他垃圾,如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四是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灯管等集中收集后交由第三方处理。
三、处理方式
1、户定点、户粗分、户初次处理。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粗分类,将堆肥垃圾进行生物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将其他垃圾垃圾送至垃圾收暂存点由环卫所集中收集处理。
2、村收集、运镇上。村垃圾分类第三方保洁员将各自然村上厨余垃圾收集转运至镇厨余垃圾处理站。有害垃圾及可回收垃圾暂存于村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暂存点,定时交由第三方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各自分领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司其职,继续做好扫码、积分奖励兑现、分类宣传等各项任务。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两委职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具体实施环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
组 长:张嘉烔 村党总支书记
副 组 长:蒋 迅 村党总支副书记、村主任
成 员:柳 英 村党总支副书记、村会计
陈 斌 村社长(兼职负责人员)
唐佳炜 村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
邵亚露 村妇联主席
程 倩 劳动协管员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推进。今后遇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按分工自动替补。
(二)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我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建设分类、收集、处理的垃圾设施。在每个自然村建立垃圾分类四分类亭,每家每户发放2分类垃圾桶,要求方便群众、坚固耐用。
在原西庙泾厕所附近建设其他垃圾桶集中清理点以及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临时堆放点,做到布局合理,转运方便,垃圾能分类堆放。
(三)健全垃圾分类队伍
根据垃圾收集、分类、处理方式,作业时间等因素,配置相应人员和运载工具,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态处置工作。
为进一步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安上村经过村两委讨论及村民听证会论证,将垃圾分类工作发包给第三方公司进行操作,由村干部每周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开展现场入户调研。要求第三方公司设立考核制度,严格做到奖优罚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村两委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村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公信力,培养思想共识,培养行为习惯,培养长效机制,以自然村治理促进行政村垃圾分类。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前提是做好村民垃圾分类工作,引导村民养成自觉分类生活垃圾的习惯是推进本项目的关键点。一是充分发挥村两委、各党支部和村民代表的宣传优势,通过宣传栏、横幅、折页、网络、文艺戏曲等贴近村民日常生活的方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利用“安上村村民委员会”微信公众号,通过新媒体平台多角度展示我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工作进展和垃圾分类对人居环境的好处;三是组织各自然村积极开展“变废为肥”宣传活动,号召村民投身参与垃圾分类,通过现场讲解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使得垃圾分类意识更加深入村民心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分类率。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在村委会内建设1个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阵地,在每个自然村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公告光荣榜。